江苏、河南出台培育和认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办法
来源 :
中国纺织
| 作者 :
中国纺织
| 时间 :
2023-03-18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通知印发后,江苏、河南等地也出台办法培育和认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在前不久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臻也表示,要推动重点纺织产业集群现代化建设,她特别提到了“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在纺织行业中占比超过90%,分布于全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如何将这些中小企业集聚,发挥出1+1>2的作用,抓住这个政策红利将对行业中小企业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江苏将培育和认定百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3月15日,从江苏省工信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培育和认定100个左右特色产业集群,引导和支持各地培育一批市级特色产业集群。
《办法》明确,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市、区)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创新活力迸发、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办法》对特色产业集群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特色产业集群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需聚焦细分领域,且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在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近三年,集群总产值每年均在4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每年比例均不低于70%,集群主导产业产值近三年年均增速不低于10%,集群主导产业近三年产值占集群总产值比例均不低于70%;
拥有属于集群主导产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合计不少于3家,或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合计不少于15家;
集群有明确的创新激励机制,集群内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5个,近三年,集群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不低于10%,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5个;参与集群主导产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合计不少于3项;
集群有序开展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集群内企业上云或上标识比例不低于30%,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不低于20%;拥有省级以上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的试点示范项目合计不少于1个。
据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认定工作,通过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抽查、会审报批等程序,确定拟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并公示发布。
特色产业集群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考核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认定30个左右集
3月16日,河南省工信厅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中所称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十四五”期间,河南省工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认定30个左右集群。
集群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设管理规范。集群设立管委会等运营管理机构,建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专业化的集群发展促进机制;与省级中小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有合作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创新驱动、数字化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制定了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清晰、可考核,工作措施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集群内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以及偷税漏税、违法违规、严重失信和其它重大问题的行为。
(三)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集群主导产业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发展水平位居细分领域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有较高的集群品牌知名度。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在3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65%以上,主导产业占集群总产值比例高于65%。
(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集群持续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主导产业中拥有不少于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不少于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五)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集群产业链布局合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较完善,绘制有产业链图谱,建立了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等共享机制。
(六)协同创新能力较强。集群内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不低于1.5%;统筹建立了多元创新平台,与大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合作紧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参加主导产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突破了一批主导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0个。
(七)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集群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数字化装备和系统应用广泛,引入跨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评估和诊断等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不低于10%,工业软件应用率稳步提升;开展主导产业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八)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建立了集群碳排放监测机制和绿色低碳服务机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强度持续下降,污染物排放治理有效;集群主导产品的能效、水效水平超过标杆水平(或国家标准先进值)。
河南省工信厅鼓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的支持协调,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加强对集群参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集群的投资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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