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越南+》近日报道,为了防止原产地欺诈,确保有原产地证书(C/O)的货物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越南工贸部进出口局下发第349号通知,要求获得授权的单位和组织加大对商品原产地的检查、核实力度。
具体是,进出口局建议认真落实政府总理2019年7月4日签发关于批准“加强对原产地欺诈和反规避等行为的国家管理”提案的第824号决定。
此外,加强对存在原产地欺诈危机的出口产品,如汽车零部件、钢铁制品、香及制香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等原产地证书申请书进行严格检查。
此外,进出口局还指导授权单位和组织按照越南政府2018年3月8日签发关于外贸法商品原产地管理法的第31号法令和工贸部2018年10月30日签发关于商品原产地检查的第39号通知等规定,加强对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和商品原产地的检查。同时尽快解答企业在原产地签发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在贸易欺诈呈现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工贸部已主动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止原产地欺诈和反规避,主动发现并严格处理违反行为。统计数据显示,从2020年至今,在所签发的135万份优惠原产地证书中,进口国海关机关仅要求对近1200套原产地证书核查原产地。核查结果显示获得原产地证书的货物大部分满足原产地证书签发条件。(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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