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宁波舟山港出货的货代、货主们注意了!自2018年1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码头股份有限公司将对于部分集装箱货方费用进行调整,大致涉及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普通箱:出口免堆期4天改2天;
二、危险品:进口危险品箱没免堆期概念,4天内只收130/260的包干费,超期的要加收超期费(按超期天数算);出口危险品箱出口危险品箱,如果延航次过了,堆存费就按进箱之日起算,还要加上包干费,如果没延航次,只收包干费;
三、超限箱按普通箱标准加收4倍(原来的5倍)、L5按普通箱加收1倍(原来的2倍)
四、调箱门费取消
五、插电费无变化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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