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出警示,中国驻希腊经商参处连续收到多起国内公司的投诉,称在货物发至希腊后,希腊进口商迟迟既不提货,也不付款,导致货物产生严重的滞港费。
有的进口商甚至要求中国公司电放提单待其转卖货物后再付款给中国公司,此时中国企业往往进退维艰,产生巨大损失。请广大的外贸企业互相转告,近期出口希腊时,务必要当心。在与希腊企业进行贸易时,可事先了解希腊经济状况和希腊企业情况,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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